填表须知
(本页是填表须知,不必打印,请在打印前选择相关表格)
1.本表适用范围:ICP备案主体属广东省。若备案号(主体)为广东省以外的(即非粤字头备案号),请联系备案地通信管理局处理。
2.原则上管局不受理注销本单位备案的申请,请自行联系原备案接入服务商在线提交注销申请或取消接入,备案系统将自动核对和通过申请。注:备案密码已废除,改为短信核验。注销备案主体:需要备案信息中的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短信核验;注销网站:(1)用户登录接入商企业自行发起的,需网站负责人短信核验,(2)委托接入服务商提交的,不需要网站负责人短信核验。
3.若由于域名冲突原因需要注销其他单位以解除域名冲突问题的,可向冲突备案所在地管局提交书面申请,管局接收申请后,将注销需求转发给原备案接入服务商去核实处理。
4.接入商对我局转发的注销需求进行核实,符合注销或取消情形的,将在线提交注销申请或取消接入,备案系统将自动核对和通过申请。
5.按申请依据可分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主体依据即主办单位有效证件(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域名依据即域名注册证书。注销申请时请对应具体情况填写申请表并说明原因。
6.申请表内所有表格应如实、规范、完整填写。其中,拟注销备案信息要以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拟注销单位名称、域名及备案号要一致。注销主体的备案号要填写主体备案号(以“号”字结尾,如粤ICP备05XXXXX8号),注销部分网站备案要填写网站序号(如粤ICP备05XXXXX8号-1)。
7.申请人为“单位”的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则提供本人签字及盖手印的申请表原件、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销申请所填写的内容与提供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提交注销申请,如有发现假冒他人身份等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
8.关于填表说明。
注销本单位备案(只有忘记原备案接入服务商时方可向我局申请),应勾选“主体依据”,并附上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作为凭证(注销本单位备案可不提供域名注册证书)。若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及标明证件用途范围,如联系人是法定代表人应附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联系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附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由于机构改革或工商变更等原因导致现单位名称与原备案名称不一致的,需机构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如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若申请人为“个人”的,则需要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注销域名冲突单位备案,应勾选“域名依据”,并附上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持有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并与域名Whois信息查询显示一致,且申请者应与域名持有者一致。
9.上述材料应使用A4打印纸打印,申请需原件,签字用黑色签字笔,盖章用红印,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28号1栋616室,备案管理员收,电话020-87628386。
10.注销申请在确认资料无误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应接入服务商处理,申请人可自行在备案系统(beian.miit.gov.cn)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即已注销)。核实资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将会联系申请人,若因申请人手机关机或不接听原因致使通知无法送达超过三次者,此次注销申请则视申请人放弃。
具体内容请下载以下文件了解
广东省ICP备案注销申请表(2020年10月起启用本表).doc